歐盟、微軟隔空交火
CNET新聞專區:Matt Hines and Dawn Kawamoto 2004/04/23
歐盟在昨天公佈的報告中指出,之所以會開出天價罰單給微軟是因為微軟長期以來各種反競爭手段所致。
歐盟委員會長達300頁的文件中寫到,由於這些作為長達五年,所罰款才會高達5.9億美元(4.97億歐元),遠超過微軟若只是依照一般商業原則來做的懲罰額度。
「由於違法情節嚴重,我們另外還累計增加50%罰款,因此罰款才高達497,196,304歐元。」文件中寫道。
此份報告是歐盟委員會(即由15國組成的歐盟執行部門)針對微軟銷售行為所做的完整調查說明,自從該委員會於3月宣布結果後,外界便一直期待這份報告的內容。在上月的判決中,微軟被認定拒絕提供相關資訊,使得對手在伺服器軟體市場無法公平競爭,同時該公司也強制在Windows作業系統中搭配Windows Media Player,壓抑了其他競爭的可能性。
該委員會在週四公布了這份文件,部分內容則已先被華爾街日報披露。微軟則在事前看過內文後,直接在網站上公布了一份長達七頁的回應文章,宣稱自己是歐盟官員作秀過頭下的犧牲者。該篇文章宣稱歐盟三月的判決形同另立新法,並認為判決將造成傷害。
不過歐盟回應微軟的文章則相當簡短:「這是歐盟的決策,我們將在法庭上做解釋,而不是透過媒體打筆戰,」發言人Amelia Torres週四表示。
微軟已經決定上訴,並將戰場轉到歐洲的First Instance法庭。
「如同我們文章中所說的,歐盟決定將對消費者、科技產業與其他領域造成負面影響,導致創新被壓抑,」微軟發言人Jim Desler表示,同時也堅持懲罰金額過高。
此次歐盟的報告中透露了一些微軟商業作法,比如刻意隱藏相容資訊不讓對手昇陽得知。在1998年,昇陽副總裁Richard Green寫信給微軟執行副總裁Paul Maritz,請求「微軟提供完整資訊好讓昇陽可在Solaris上提供 Active Directory的原生支援。」
雖然微軟回信表示這些資訊都已經提供給昇陽,或者可透過Microsoft Developer Network取得,但歐盟發現微軟其實隱藏了部分資訊。
「微軟承認的確有部分昇陽所要求的資訊是沒有開放給任何伺服器作業系統廠商的,」報告寫到。也因此,該委員會的矯正條款要求微軟提供Windows工作群組完整的通訊協定。這些協定必需在微軟發行測試版時就提供給競爭對手。
報告中同時也包括一份由C++總經理Aaron Contorer於1997年寫給微軟主席Bill Gaes的文件,內容提到他認為Windows作業系統為何將成為client PC廠商必需品的原因。
Contorer表示雖然Windows毛病多多,但由於要放棄既有API投資的成本太高,因此終端用戶就是會繼續使用Windows。
「Windows API已經十分廣泛,涵蓋功能太深,若要叫多數ISV(獨立軟體開發商)放棄不用一定會讓他們大為抓狂,且由於這些多半已內嵌於許多Windows程式的原始碼中,因此轉換成其他作業系統的成本十分可觀。」這封e-mail寫到。
「也就是這種轉換成本的考量,使得即使Windows有任何錯誤、驅動程式臭蟲、整體擁有成本高、沒有美麗的願景等,但客戶還是會有耐心繼續等下去。」e-mail寫到,「客戶會常態性的評估其他桌上型平台,但由於太過麻煩,因此他們寧可改善Windows也不願進行平台更換。」
歐盟另引用微軟資深副總裁Bob Muglia於1996年8/16日發給開發工具部門的內部公函,其中提到「簡單的說,若非我們有這個Windows API獨門市場,我們早就被淘汰出局了。」
在關於微軟將媒體播放器綁在作業系統中的作法,歐盟競爭部門主席Mario Monti在報告中提到,「本席對媒體播放市場應由一家或多家主導並沒有意見,但目前這種競爭態勢卻不利於整個市場的競爭。」
委員會堅持微軟有「明顯動機」來取得媒體播放器市場的絕對主導權,因為如此一來,微軟便可擴大自家專屬媒體格式與相關伺服器軟體的影響力,同時又可強化與內容開發者的關係。
「微軟雖然舉出將媒體播放器結合於OS的效益,諸如提高獲利,但證諸事實,由於這些效益還可透過其他方式來達成,且微軟作法已經形成市場反競爭,因此不應當做合理解釋。」委員會如此寫到。(陳奭璁)
fr.: http://taiwan.cnet.com/enterprise/topic/0,2000062938,20089084,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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