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自定廣告軟體行為準則
CNET新聞專區:Declan McCullagh 31/05/2004
為了遏止素行不良的廣告軟體(adware)和間諜程式(spyware),搜尋引擎巨人Google發布一套行為準則,建議軟體製作者在撰寫程式時加以遵守。
這套上周公布的指導方針言明軟體應遵守的網路禮儀常規:做的事要承認、軟體必須提供關閉的功能,而且行事不要鬼鬼祟祟,例如暗中竊取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Google發布軟體原則的時機,適逢美國各州和聯邦政府愈來愈傾向將廣告軟體和間諜程式立法管理,甚至可能嚴加禁止。如猶他州就已立了一條這樣的法律,而眾議院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過去幾周來也頻頻就針對此議題舉行聽證會。
從某方面來看,Google發布軟體行為準則,可視之為自我防衛和自我約束之舉,目的在鼓勵主流軟體工業設法讓間諜程式和廣告軟體更容易為社會大眾接受。
Google自己也製作支援Windows作業系統的一些程式,例如Google Toolbar瀏覽器工具列程式以及Google Deskbar桌面工具列程式。這些程式把一些有關使用者上網習性的資料回傳至Google位於加州山景城的總部,因此也可能受研議中的新法規範。根據紐約時報報導,Google也醞釀其他計畫,包括盛大推出以廣告贊助的桌面搜尋工具。
Google自定的行為準則也把批評的對象聚焦於彈出式廣告軟體(pop-up adware),例如WhenU和Claria (昔稱Gator)製作的應用程式。那些程式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在即的Google帶來兩大問題:首先,廣告軟體可能在使用者上Google網站搜尋資料時,冷不防彈出令人嫌惡的廣告;其次,那些彈出式廣告可能連Google Toolbar工具列也攔阻不了。
若是如此,Google提醒Toolbar使用者:「你或許已有意或無意地在系統上安裝了廣告程式,例如Gator Ads Network或Kazaa。」
Google公關部經理David Krane說:「我們的目標是拋磚引玉,鼓勵軟體界討論此事。我們要求合作夥伴也照著做,並徵詢他們對這套建議原則的意見。」
在Google公布行為規範之前,華盛頓非營利組織民主與技術中心也試著界定軟體行為孰善孰惡。根據該組織的指導原則,良好的程式應允許使用者予以關閉,而且不應從事「暗中監視」的行為。(唐慧文)
fr.: http://taiwan.cnet.com/news/software/0,2000064574,20089843,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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